專利駁回復審
1. 專利駁回復審
專利駁回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
2. 專利駁回原因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原因無非如下幾點:一是在初步審查中,專利局認為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過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仍不符合有關規定被駁回;二是在實質審查中,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中國專利局通知其陳述意見或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駁回。
具體來說,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時,發現申請有下述情形的,該申請將予以駁回:
(1)申請的主題不是發明;
(2)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請的主題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技術領域;
(4)申請的主題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
(5)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的規定;
(6)申請的說明書沒有對發明創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申請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7)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發明專利申請的單一性要求的規定;
(8)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了原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3. 專利駁回復審內容
駁回決定包括專用表格和駁回決定正文兩部分。專用表格主要記載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申請號、發明創造的名稱等。 駁回決定正文包括案由、駁回的理由以及決定三個部分。案由部分應當簡要陳述申請案的審查過程,特別是與駁回決定有關的情況,即歷次的審查意見(包括所采 用的證據)和申請人的答復概要、申請所存在的導致被駁回的缺陷以及駁回決定所針對的申請文本。在駁回理由部分,審查員應當詳細論述駁回決定所依據的事實、 理由和法律根據。在決定部分寫明駁回的理由,并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引出駁回該申請的結論。 駁回決定一經發出,除要求更正因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專利文件中出現的錯誤和要求改正錯別字的信函外,申請人的任何呈文、答復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慮。
4. 專利被駁回,該做哪些工作
在專利申請被駁回后,可以按下列步驟進行處理。
首先,要認真閱讀閱讀駁回決定通知書。審查員在駁回決定通知書中都會寫明駁回理由的。認真閱讀駁回決定通知書,有助于了解理解審查員的意見,根據意見做出相應的處理。
其次,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如果覺得審查員的意見沒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駁回決定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并同時繳納復審的官費。在復審請求中要寫明,為什么覺得審查員在駁回決定中的意見不正確,申請人應在復審請求書中說明理由并可附具有關的證明文件。在提交復審請求的同時也可以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審查員的意見確實有理有據,那么可以通過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來想辦法取得授權。
最后,在提出復審后,若維持駁回結果不變,則可以以專利復審委員會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5. 駁回復審材料
第一、基本申請資料: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技術資料:提供專利駁回通知書、復審請求書、申請文件及OA答復材料;復審委托書。
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
6. 駁回復審流程
復審請求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后,該復審請求書及其附件將會轉交實審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如果前置審查認為駁回理由已經被克服,專利復審委員會將直接作出復審決定,撤銷原駁回決定。否則,專利復審委員會將成立合議組進行合議審查。合議審查后認為駁回理由已經被克服或駁回理由不成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將直接作出復審決定,撤銷原駁回決定。如果合議組認為駁回理由未被克服,專利復審委員會將發出至少一次復審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答復復審通知后,專利復審委員會將會作出復審決定,維持或撤銷原駁回決定。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復審請求或答復復審通知書時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該修改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或合議組指出的缺陷。